|

花1万多元购买的水晶灯其实是用玻璃制成的,陈先生为此将商家起诉,要求双倍返还货款。今天上午,东城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可以找商家将水晶灯退回,但没有支持陈先生双倍返还货款的要求。
今年6月,陈先生在中粮广场的名聚廊购买了2台水晶台灯送人。后朋友来电称怀疑灯是用玻璃做的,且电源插头不实。
经过国家珠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,表明水晶灯为玻璃制品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陈先生在购买水晶灯时,应该意识到单个灯具的价款与如此多的水晶价值相去甚远,但陈先生依然购买了该水晶灯,因此其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,不能认定商家对陈先生构成了欺诈。
宣判后陈先生表示要上诉。 |